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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园不安全***,高校校园不安全***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校校园安全事件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高校校园不安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高校的校园安全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2. 丰县“绝笔信”这一事件,同学打闹,拉链打到了孩子眼睛,失明,班主任有责任吗?

高校的校园安全承诺书是否法律效力?

首先,无论签订什么协议、保证书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是要看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德;二是要看是否为双方意思真实表现;三是要看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行为能力

再来看,学校想签订免责条款,是否符合以上要素。

高校校园不安全事件,高校校园不安全事件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当有监管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免除自身法定义务是无效范畴内的。

对于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有责任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学校不得***取所谓的“学生成若书”来减轻或免除其所应承担的责任。

丰县“绝笔信”这一***,同学打闹,拉链打到了孩子眼睛,失明,班主任有责任吗?

这件事情扑朔迷离,希望早点解决。这件事的起因是女儿在放学站队准备回家时,被两个打闹的男生用校服拉链甩伤了眼睛,造成八级伤残。今天咱们就来谈谈,班主任在这件事情上是否有责任。

我认为班主任有责任。

高校校园不安全事件,高校校园不安全事件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班主任平时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到位。

学生在排队往外走的时候,两名男生打闹。一般情况,学生对班主任是敬畏的,只要班主任在,学生不敢如此嚣张。这说明班主任老师可能平时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够,或者说明学生对班主任没有敬畏之心。班主任如果平时教育到位,看到这种情况会应该严厉批评这两名学生。

其次,班主任老师解决问题并不彻底。

高校校园不安全事件,高校校园不安全事件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当时女孩眼睛被同学校服拉链打着了,女孩就告诉班主任老师了,老师也及时过来看了,认为没啥事,就让孩子回家了。当时女孩的妈妈在学校门口接孩子,班主任老师也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家长,可能孩子自己告诉家长眼睛受伤了,家长也没当回事,就买点眼药水,结果一个月后,眼睛发展严重到几乎失明的地步,才引起家长的重视。

我认为,当时班主任老师就应该将各方家长都叫过来,一起去医院诊治。这样才能说的清眼睛到底伤害有多严重,也才能分出各自的责任,更不会耽误孩子的眼睛治疗。这件事看上去班主任及时处理了,其实没有处理到位,为后续问题埋下了伏笔。

温馨提示:处理突发事件一定要达到完结状态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突发***,遇到突发***时,可能当时正在上课,老师着急讲课,可能就简单批评一下学生,等讲完课老师有时候又忘了。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各位老师,无论什么情况,下课后,一定要记住找到突发***的学生谈谈,把学生工作做到位。例如,两个学生课上打架,课后老师一定要问清原因,做好两个学生的思想工作,最后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教师做完这些,这件事才结束,而不是教师轻描淡写的批评几句。

我认为,这件事情上班主任还是有责任的,最大的责任就是没把这件事处理到位。因此,借此机会提醒广大教师朋友,遇事一定处理到完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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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丰县人民***的通报中看到,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两名学生打闹,校服上的拉链甩到了李老师女儿的左眼上,班主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

通报说得很清楚,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也没有发现孩子的眼睛有什么特别的异常。事发后,李秀娟也自行给孩子到门诊看了眼睛,买了药。这就说明班主任将这一情况已经告知了家长,家长也积极给孩子做了医治。



3月12日发生的事情,直至4月14日,一个多月过去了,孩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

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孩子是正常上课的,这就说明事发后班主任处理完,已经将孩子的监护全交给了家长,并不没有什么失职失责。至于一个月后孩子的病情恶化,那责任应该在家长,是家长照顾不够精细,没有定期系统的给孩子做科学全面的检查和治疗,是做家长的太大意了,与班主任没有关系。

更何况,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班主任即便有分身术,也不可能全天候跟在每个孩子***后面,即便跟上也保不准就能管住不让孩子动。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告知了家长,已经尽到了职责。

这件事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作为老师,要切实做好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同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要糊涂处理事情,也不要吃糊涂官司。

“绝笔信”***受到无数人的关注,于是也有人想到了李秀娟女儿的班主任,这种联系是比较有害的,说不定会给无辜的班主任带来影响。但是,既然提出了问题,这里不妨表明观点:班主任没有任何责任!

这是丰县人民***关于“绝笔信”***调查情况通报中,涉及到李秀娟女儿受伤部分的截图。这里说的非常清楚,事情发生在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放学时,被另外两名大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

注意这样一句话: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班主任已经处理了,当时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作为老师来说,这件事已经处理完毕,对此,李秀娟夫妇都没有提出任何看法,说明当时也是认可的。因为班主任和李秀娟都不是专业医生,看不出异常,孩子有没有反应,是很正常的。班主任已经履行了该履行的职责。

有人说两学生打闹,班主任有责任,说这话时应该摸***口,说话要凭良心,那么多学生,班主任一手拽一个,也只能拽两个,怎么可能顾得过来。班主任能做的,就是教育学生不要追逐打闹,而这种教育,每天班主任都要进行十八遍。教育不是万能的。如果教育那么万能,全世界的监狱都可以扒掉,教育一下,都没有犯罪了,还要监狱干什么?连警察都不需要,就办一些成人学校就可以了。

李秀娟的女儿直到4月14日,也就是一个月以后,才感到眼睛不适,才开始严重起来。作为非专业人士,我是无法解释这种现象的。那么,谁有责任呢?无疑,打闹的两个学生的监护人是有责任的,李秀娟夫妇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学校也应承担责任,但是,班主任个人无责,因为已经尽到了责任。不过,我觉得***表态还是对的,重视孩子的眼睛治疗,这才是主要的,至于追责,是下一步的事情,该谁的责任,谁也跑不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校校园不安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校校园不安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