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校园充电桩安全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校园充电桩安全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1 实名登记、扫码管理
新学期新增电动车必须符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取得号牌,***取实名信息登记。
请相关师生员工于9月30日前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校园交通管理平台”,选择“电动车登记”完成电动车实名登记工作。未实名登记电动车将给予《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告知单》提醒并拍照记录。
#2 有序停车 文明用车
学校用蓝色线条在校园公共区域施划设48处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区,电动车须有序停放在地面划线停车区内或者地下室。#3 注意事项
1不允许在办公场所、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等建筑物内私自给电动车充电,不在校园内非充电桩以外的场所私接电源线为电动车充电。
月4日,广东省对外披露《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 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其中广州、深圳不低于30%,珠三角地区其他地市不低于20%、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10%。老旧小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推进,鼓励在已建住宅小区、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顺德区人民***,省直各有关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人民***同意,现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委反映。
是有政策要求的。国家针对小区安装充电桩有明确的扶持政策,不是说物业不给安装就不给安装的多部委联合颁发《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如果物业不允许安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同时安装充电桩必须单独安装独立电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校园充电桩安全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校园充电桩安全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cryzx.com/post/26319.html